通知公告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呼院纪字[2019]4号


呼伦贝尔学院2019年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要点

2019年04月12日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惩治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进一步抓好“两个责任”的落实,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以新气象新作为,为学校全面从严治党作出贡献。

一、突出党的政治建设,为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提供保障

(一)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纪检监察工作重要论述,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落实校党委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实在实际行动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重点查处不抓落实、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

(二)强化党内监督。坚持将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严格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加强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认真不严肃问题,统筹解决在坚持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选人用人、学习教育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净化党内政治生态。落实自治区党委、纪委监委要求,切实把政治生态建设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根本性的政治任务来抓,深入开展整治“四官”问题行动,督促党员领导干部“马上办”作风养成以治“懒”,强化“成绩单”意识以治“庸”,强调“重实干”以治“乖”、治“巧”。推动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一)持续开展明察暗访工作。紧盯重要节日,开展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丰富和拓宽明察暗访的形式和范围。

(二)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日常监督职责,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生活状况监督和管理。做到从严、常在、常态。

(三)持续抓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监督检查。深挖细查“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的各种表现,严肃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对顶风违纪的从严查处,对典型案例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三、强化压力传导,推进“两个责任”落实

(一)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教学业务、职能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

(二)协助党委制定领导班子成员责任清单,切实抓好“一岗双责”责任落实;

(三)协助党委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的落实工作;

(四)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以考核项目为抓手,推动基层党总支抓实抓好党风廉政工作。

四、关注基层,坚决惩治师生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一)持续开展“微腐败”专项整治,巩固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专项整治成果,严查师生反映强烈、损害师生利益的突出问题;

(二)协助校党委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督促基层党总支切实做好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对不公开、假公开、公开不到位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

(三)坚持通报曝光制度。对被查结的党组织或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坚决通报曝光,以儆效尤。

五、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堵塞监督缺失漏洞

(一)贯彻落实《关于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强化职能部门自我监督、自我防范意识,发挥纪检监察再监督的作用;

(二)做好各部门排查疏理的风险点及制定的防控措施的“回头看”工作,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力度,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

(三)推进校内巡察工作,采取试点先行、逐步铺开方式,聚焦“六项纪律”、“七个有之”等问题,发挥政治巡察工作震慑、遏制、治本的作用。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营造健康有序校园环境

(一)持续开办针对大学生的廉洁教育、针对教职工党员的警示教育及针对教师的师德师风教育等系列讲座,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廉洁、廉政意识;

(二)着力拓展廉政教育渠道,丰富廉政教育的形式和内容,发挥宣传板、宣传灯箱、校园网、学习教育平台等媒体的作用,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

(三)订购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材料,编写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手册,弘扬主旋律,落实反腐倡廉永远在路上的要求。

七、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水平

认真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在常学常新中加强理论修养,在细照笃行中提升专业素养;加强对纪委委员、纪检委员等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整体提升我校党风廉政建设队伍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