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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院纪办字[2019]1

呼伦贝尔学院2019年廉政文化教育工作

实施方案

 

2019年04月12日  

为强化我校各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工作职责,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牢固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推动我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决策部署,加强纪律教育,使我校广大党员干部知晓、敬畏、严守党纪党规,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

二、基本原则

党风廉政文化教育工作遵循五个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纪在法前,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二是坚持统筹推进,既整体谋划,又抓住关键、突出重点;三是坚持分类施教,把握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突出针对性、有效性;四是坚持探索创新,务求实效,不断增强警示教育的感染力和吸引力;五是坚持着眼长远,着力构建警示教育长效机制。

三、主要内容

党风廉政文化教育工作面向全校师生,重点是党员干部,主要内容是: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为依据,结合全国教育系统和典型案例,深刻剖析违纪违法人员蜕化变质的思想根源,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分析违纪违法人员给党和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使党员干部深刻汲取教训,高度警醒、引以为戒,促进党员干部正确用权、廉洁从政。

四、方式方法

(一)召开警示教育大会

结合我校实际,适时组织召开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精神。学校主要领导参加会议并提出廉政要求,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每年至少召开1次警示教育大会。

(二)开展案例警示教育

组织党员干部参观警示教育主题展等,使党员干部零距离接受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充分运用报刊、网络、新媒体等手段,加大警示教育宣传力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突出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使警示教育覆盖到全校每一名党员干部。

(三)广泛开展警示教育

分层次开展主题警示教育。一是针对党员干部开展“心存敬畏 行有所止”主题警示教育;二是针对教职工开展“崇师德 铸师魂 正师风”主题廉政文化教育;三是针对大学生开展“清风校园 廉洁修身”主题廉洁教育。

(四)深入开展教育培训

1.外派干部参加培训进一步提高纪检干部能力水平。

2.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培训班;每年至少组织1期纪检干部业务培训。

3.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在干部提拔交流、岗位调整、个人重大事项变动等关键点,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加强提醒式教育。

4.利用重大节点,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违纪问题,及时开展警示和提醒。在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点,通过发送廉政短信、微信等形式,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五、组织领导

(一)各基层党总支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高度重视、积极推动警示教育工作;各基层党总支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亲自抓、主动推、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组织参加警示教育活动,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

(二)校纪委要发挥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作用,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学校各部门要加强与纪委配合协作,确保廉政教育工作顺利推进。

(三)校纪委把党风廉政文化教育工作纳入各基层党总支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检查考核范畴,并作为各基层党总支书记报告工作、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对各部门开展廉政文化教育工作情况及实际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对敷衍塞责的,要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