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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2020年党的建设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

2020年04月21日  

4月17日,在图书馆四楼报告厅,我校召开2020年党的建设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校领导班子及全体正、副处级干部参加,会议由党委副书记、校长王曙光主持。

会议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高校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会议、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两级组织工作、宣传工作、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我校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会上,首先由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负责人就我校2020年组织工作、宣传思想工作、统战及宗教工作等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校党委书记王广利针对我校加强党的建设,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各项工作提出六项重点工作:一是抓好统领,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在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聚焦发力;二是把握方向,坚持把思想建设作为引领,在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聚焦发力;三是夯实根基,坚持把组织建设作为基础,在大力加强和改进基层党建工作和落实责任上聚焦发力;四是建强队伍,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在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和教师队伍上聚焦发力;五是转变作风,坚持把纪律建设作为有力抓手,在树立新形象、实现新作为和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上聚焦发力;六是围绕中心,坚持以内涵建设为根本,在推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上聚焦发力。并就进一步解放思想、以勇于担当和求真务实的精神奋力推进学校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强化党对高校全面领导,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深化正风肃纪等方面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

王曙光校长在总结讲话中要求:一要充分认识此次会议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强化使命担当,坚守初心使命,以“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全力做好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要认真传达学习会议精神。不断增强推进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汇聚起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三要对标会议精神,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工作举措,明晰工作思路、细化工作任务,坚持问题导向,以严实的作风落细落实各项具体工作,确保会议精神落到实处。

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岳勇作题为《牢记初心使命,健全监督体系,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工作报告,全面总结了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安排部署了2020年工作。(以下为岳勇书记讲话全文)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在自治区纪委监委和校党委的领导下,纪委监察专员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十届五次全会部署,扎扎实实开展主题教育和“高质量办案年”活动,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监督责任

1.协助学校党委抓好巡视整改各项措施落实,巩固整改成果督查工作。针对自治区党委巡视督查组提出整改问题以及刘奇凡同志讲话指出的巡视发现的高校存在的突出问题,逐项对照检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督促协同相关部门完善措施,解决问题。

2.持续做好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督查。协助党委整治侵害和漠视群众利益问题,疏理突出问题8个,建立整改落实工作台账,制定40余项具体改进措施。

3.协助校党委做好整治“四官”问题净化校园政治生态工作督查。制定了《呼伦贝尔学院关于深入整治“四官”问题,净化校园政治生态的工作方案》和整改责任清单,督促各二级单位抓好落实工作。以专项检查为着力点,对我校几年来的重点工程项目及4号5号公寓的资金和资产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22个,同时对相关部门在管理中存在的5类15个问题提出了监察建议;以廉政谈话警示教育为抓手,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的有关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将问题化解在萌发阶段,对师生反映的个别部门存在工作不到位、工作态度生硬、近亲疏远、违反工作程序等问题及时对部门负责人开展了“咬耳扯袖”谈心提醒式谈话,共开展提醒谈话12人次。推进了我校机关净化政治生态工作。印发了《呼伦贝尔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强化“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落实,按照31项清单内容,做好监督工作。

4.协助校党委抓好“庸俗哲学、圈子文化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了《关于整治“搞庸俗哲学、圈子文化问题”的工作方案》,对照疏理存在的四个方面的19个突出问题,重点抓好督查整改工作。至年底,15个问题得到解决,4个问题基本解决。

5.2019年6月中旬至9月下旬,针对7个部门开展了廉洁风险防控专项督察工作,制定下发《关于开展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廉洁风险防控专项督察整治的工作安排》,督促7个部门结合职能职责,针对存在的风险制定防控措施,做好建章立制工作。

6.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校园廉洁教育工作。协助党委召开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大会,与45个基层党组织和行政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自办或会同相关部门举办警示教育讲座4场,持续开展针对大学生、教职工的《廉洁教育讲座》《警示教育讲座》《师德师风教育讲座》等系列讲座,全年组织了17场,受众师生1308人次;对学校部门领导班子换届和处、科级干部任用全过程督察,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防止干部“带病提名”和“带病提拔”;出具廉政情况报告109份,组织新任职处级干部集体廉政谈话2次,对新提任的64名处级干部建立了廉政档案,实现档案动态管理。

7.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抓好作风督查。持之以恒纠治“四风”,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不良行为。全年3次在重要节点之前发布了纪律约束和要求,全年进行作风纪律监督检查3次,公务用车常规检查2次,师德师风检查1次。

(二)严格执纪,认真处置问题线索

落实上级部署,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全年处置问题线索18件,其中上级纪委(含呼伦贝尔市纪委)交转办4件。全年共立案4件,党纪行政处分4人,其中行政警告处分1人,党内警告处分2人,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1人。与2018年同比下降43%,办结17件,办结率94%。

(三)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内蒙古自治区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刘奇凡书记在全区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推进我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制定了《呼伦贝尔学院党委关于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和三个配套方案,明确机构设置,配齐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实现审查调查与审理分离,按规定不再行使审计职能。

(四)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1.落实自治区纪委监委的部署,认真开展了2000年以来校纪委处置的转办、自办案件的全面检查核查工作。

2.加强党支部建设,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力培养纪检监察干部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质,培养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敢于较真碰硬、勇于担当作为的政治品行。班子成员在不同范围内开办党课讲座4场,党支部组织学习25次,有效提升了党员的政治理论素养。

3.扎实开展了“高质量办案年”活动。加强业务学习,认真开展“一把手讲堂”活动。为各党组织订购业务书籍100余册,全年纪委书记讲座2次,部门业务人员讲座3次;全年外出参加培训8人次;上报自治区纪委审查调查优秀案例1件。

4.按照校党委工作部署,认真落实脱贫攻坚任务安排和扫黑除恶案件排查工作。

5.本年度1人获得自治区纪委百千万执纪审查人才库“合格”人员资格;1人获得十届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优秀巡视干部荣誉称号。

二、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将在自治区纪委监委和校党委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工作部署和呼伦贝尔市纪委监委相关工作要求,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着力完善监督体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推动应用型大学建设中发挥监督保障作用;着力建设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行动践行初心使命。

(一)深化政治监督,把握“两个维护”这个关键核心

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加强对全校各级党组织党章党纪党规及上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助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对照政治责任清单内容,逐条逐项落实职责内的任务要求。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坚守党的初心使命,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强化专项监督,集中整治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持续从严查处本领域中发现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假公济私等问题;

聚焦校园欺凌、职称评定、招生考试、基建工程等师生员工普遍关注的问题以及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的难点焦点,严肃整治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严格规范执纪监督流程,强化管理,防止“灯下黑”,切实提升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能力,以扎实工作和成效取信广大师生员工;

协助学校党委落实上级指示精神,认真做好全面排查整治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涉煤违规违法问题具体工作,严格组织填写报告表,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保证工作扎实到位;

开展教职工个人拖欠公款全面核查工作,弄清楚相关人员欠款的原由,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清欠工作。

(三)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着力健全完善监督体系

围绕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一体推进“三项改革”。协助党委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制度落实,完善对学校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不断强化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严格贯彻落实“三为主”要求,推进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加强与呼伦贝尔市纪委监委的协调沟通,及时得到业务指导。落实自治区纪委监委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健全对二级单位的目标考核评价制度,不断探索二级单位纪检委员作用发挥机制。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强化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查监督的统筹衔接,强化纪委监察专员办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促进党内监督与民主监督、群众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融合。

(四)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开展精准监督年活动

加强日常监督,强化问题线索、廉政档案管理,建立规范的电子档案。紧盯“关键少数”、重要岗位,围绕权力运行各个环节,敢于善于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严格规范工作程序,依规依纪依法行使职权,完善本机关、各科室及领导干部工作职责,建立和完善执纪监督相关制度,推进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有力武器,对重要的工作,发现存在的风险隐患等,及时向党委或相关部门提出建议,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逐项整改解决。强化党务、政务公开日常监督,建立党务、政务公开再监督信息化机制。严格落实《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激励担当作为实施意见》,严厉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发挥监督正向激励作用,促进政治生态良性运行。

(五)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推动党风政风和校风进一步好转。严肃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持续整治“四官”问题,重点整治漠视群众利益、空泛表态不抓落实行为,重点解决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问题。坚守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严查私车公养、分批异地操办酒席、不吃公款吃老板等隐形变异问题。健全作风建设制度体系,针对共性问题、突出问题、风险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健全完善制度规定,推动作风建设制度化。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对“四风”问题,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挤压“四风”问题存在的空间。

(六)发挥巡察政治监督作用,推动巡察工作开展

协助学校党委统筹推进巡察工作落实。在党委的指导下,制订我校四年巡察工作规划,编制巡察工作手册,完成党委交办的具体工作任务。

(七)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坚持以“三不”一体观念、思维和方法推进反腐败斗争,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重点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要从严查处。严肃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以及“靠山吃山”、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加强对权力集中的重要部门、重要岗位的监督,督促规范用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践行初心使命,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推进安全办案、文明办案,做好案件跟踪督促检查,实现信访举报清仓见底。

(八)加强专业化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突出抓好政治建设,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培养斗争精神,坚决同弱化党的先进性、损害党的纯洁性、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问题作坚决斗争。强化“信号灯”意识、“马上办”意识、“成绩单”意识,持续深化“三转”。积极参加自治区纪委监委、呼伦贝尔市纪委监委组织的各类培训,着力提升理论素养和实战能力。加强党支部建设,促进党的建设工作与纪检监察业务有机融合。强化内部管理,严禁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杜绝“跑风漏气”、随意办案,监督执纪的镜子既要照别人也要照自己,要以强烈的使命担当,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