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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2021年党建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

2021年04月02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区教育系统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按照校党委工作部署,3月29日上午,在崇文楼A201召开了学校2021年党建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校党委书记王广利,党委副书记张国栋,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呼伦贝尔学院监察专员岳勇,党委委员、副校长敖特根及全体处级干部参加会议。会议由张国栋副书记主持。

本次会议明确了2021年校党委工作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和高校工委决策部署,紧扣建党100周年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的,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聚力学校高质量发展,切实为“十四五”开好局,为学校发展起好步,努力推动学校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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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广利书记发表讲话,他从自觉践行“两个维护”、从严管党治党、思想政治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服务中心工作、严格执行正风肃纪等方面,回顾总结了2020年学校党建工作。对照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教育部、教育厅相关会议精神,深刻分析了学校党建工作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从“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砥砺初心使命”“以党的建设为保障筑牢发展根基”“以事业发展为核心提高办学水平”“以正确用人导向激发干部担当作为”“以一严到底的决心推动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5个方面明确了2021年学校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总体目标。并从强化党的政治建设、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发挥统战优势和群团职能、党建引领中心工作、以正确用人导向激发干部担当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9个方面,对做好2021年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

王广利书记强调,做好开局之年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干部师生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胸怀“两个大局”,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努力为“十四五”时期学校各项事业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证,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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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国栋副书记就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不折不扣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学校党委的新要求新部署,增强新时期做好学校党建工作的政治自觉。必须深刻认识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逻辑关系,坚持以高质量党建来引领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各党组织要将会议精神及时传达到广大党员师生中,对照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凝聚力量,抓好落实。二是党的建设与中心工作联系紧密,绝不能搞两层皮,自说自话,自干自事,要主动适应“时”“势”变化,找准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要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中心。要将党建工作同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同改革结合起来,同二级学院治理体制结合起来,使党建工作真正成为促进学校各项事业不断发展、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三是强化工作责任,突出工作成效,以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高质量发展。要在工作中树立“三种导向”,即坚持问题导向,提高工作实效;坚持目标导向,提高工作质量;坚持结果导向,狠抓责任落实。各级党组织要落实好有关议事规则和工作职责,激发全体教职工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力争在重点工作上取得突破,新的一年再创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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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岳勇全面总结了我校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从协助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围绕中心工作,完善监督体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强化以案促改,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等6个方面对纪检监察机关2021年重点工作作出安排。(以下为岳勇书记讲话全文)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在自治区纪委监委、校党委领导下,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和校党委的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着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协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忠诚履行“两个维护”职责使命

注重理论武装,坚定履职自觉。纪委班子带头学理论、强信念,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与机关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及时组织跟进学、专题学,努力做到学思结合、学用一致。坚持把握好协助与监督的关系,紧盯“关键少数”,始终把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作为监督工作着力点,将两级党组织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监委、自治区高教工委和校党委的决策部署的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尊崇党章、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党的纪律、坚定做到“两个维护”总体情况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不断强化监督的主动性,以强有力监督提升两级党组织治理效能,提增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自觉性。

落实上级部署,严格专项督查。成立疫情防控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督查实施方案,围绕教职工、学生返校复课和各二级单位防控工作开展全面督查。按照《自治区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核查工作方案》《自治区矿产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分别对2000年以来1542名公职人员、退休人员、辞职人员进行了全面排查,通过了自治区“主体办”和“监督办”的审验。按照党委安排,成立“630专项行动”监督检查组,制定督查工作方案,监督指导相关部门扎实开展清查工作;对本机关三大类问题线索开展了起底核查;配合自治区纪委监委、呼伦贝尔市纪委监委对相关存疑人员进行排查。协助党委,认真做好推进国家统编教材使用专项督查。成立督查领导机构,及时制定下发督查工作方案和机关专项包联安排,两轮次对20个二级学院开展专项检查,细化、量化检查内容;会同相关部门,密切关注国家统编教材使用中发现的问题。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1.协助学校党委召开2020年党的建设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党委、纪委从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对全年工作作出部署。协助党委与各二级单位签订《呼伦贝尔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压实工作责任。全年向党委、行政主要负责人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0余次,向党委专题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

2.按照《中共呼伦贝尔学院委员会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清单》内容,落实责任分工。对照纪委承担的23项具体任务,建立整改落实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室、完成时限、工作进度等,落实落细任务要求。

3.按照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全区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监督调研提纲内容,围绕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自身建设、受理处置问题线索及审查调查等五个方面,建立了责任清单和任务分解表,推进工作落实。

4.按照《自治区高校纪检监察机构2020年工作情况考核指标及评价标准》,完善了本机关2020年度工作计划和2020年工作要点;对照考核指标,明确了机关班子和各室的责任分工和承接的具体工作任务。每季度按时报送纪检监察工作情况。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宣传教育工作,持续开展针对大学生和教职工的《廉洁教育讲座》《警示教育讲座》《师德师风教育讲座》等系列讲座,基于本年度疫情影响因素,全年组织讲座4次。全年针对各级干部分别开展警示教育3次,本机关开展警示教育2次。

6.对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及处级领导干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彻落实校党委决策部署、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等方面情况进行考核,严格量化打分,实事求是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一年来的履职情况。按照学校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考评细则,对全校23个教学院系、20个职能部门和4个教辅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

7.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带头精简会议、文件,推动减负工作落实;严肃纪律要求,重要时间节点及时发布警示通告;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全年进行作风纪律监督检查6次,公务用车检查3次,师德师风督查1次。

8.严把干部任用廉洁关,对处、科级干部选任工作全程监督,严防干部“带病提名”和“带病提职”。全年出具廉洁情况评价270余人次,对新提任的环节干部组织进行了廉政谈话,教育引导干部知敬畏、存戒惧、严自律、守底线。

9.制定了《纪检监察专员办公室审查调查工作规范》《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审理工作规程》《呼伦贝尔学院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和《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信访件处理工作流程》等制度规范,强化制度保障。

10.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修订《呼伦贝尔学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制定《呼伦贝尔学院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的意见》,为下一步工作全面推开做好准备。

(三)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执纪问责

1.严格落实“三为主”要求,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以案促改,强化治理和震慑效应,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2.全年受理信访举报13件,其中,自治区纪委监委交办件2件;呼伦贝尔市纪委监委交转办件3件;校内专项核查发现问题线索3件;信访举报件5件(信件举报3件、来人来访2件)。

3.反映基建工程问题2件,占15%;反映师生诉求3件,占23%;反映制度机制4件,占31%;反映冒名顶替上大学问题2件,占15%。

4.本年内13件信访举报全部受理,其中形成问题线索10件;3件信访举报件作了结处置。此外,处置2019年遗留件4件。本年内立案3件,均已办结。约谈函询6人次,提醒谈话10人次。党纪处分4人,行政处分3人,其中处级干部3人、科级干部1人。

5.本年内受理信访举报与去年年同比减少28%;受理问题线索与去年同比下降45%。

(四)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合格的纪检监察铁军

打造政治过硬的执纪队伍。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党委党建工作部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断探索党建工作与专责工作的有机融合,着力培养机关党员干部对党忠诚的政治品质和敢于斗争、勇于担当的政治品行。

打造业务较强的监察队伍。扎实抓好机关干部业务素质提升工作,围绕《中国共产党党内重要法规汇编》《纪检监察干部实战讲解》《纪检监察业务应知应会系列丛书》《“三个一百”精品案例汇编》等四本书的学习,着力提高理论素养;选派人员积极参加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纪委监委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围绕“三项核心技能”提升,强化实战能力;选派人员参加自治区纪委监委组织的专项工作督查和案件办理工作,强化业务练兵。

打造作风优良的专业队伍。带头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不断强化自我监督,培树底线和责任意识。经常性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规矩、有担当。注重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严防“灯下黑”。

一年来,校纪检监察机关和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行职责,勇于担当作为,以“两个维护”为根本任务,从政治上看全面从严治党,心怀“国之大者”,坚持严的主基调不放松,正风肃纪反腐的目标不动摇,惩治腐败的力度不减弱,着力净化校园政治生态。面对成绩,我们仍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腐蚀和反腐蚀斗争依然严峻复杂,政治生态的毒瘤和滋生腐败的土壤没有彻底铲除,必须要保持定力、久久为功,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

二、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之年,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在自治区纪委监委和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十届纪委七次全会工作部署和呼伦贝尔市纪委监委相关工作要求,协助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围绕中心工作,完善监督体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强化以案促改,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为应用型大学建设提供坚强保障,以扎实工作迎接建党100周年。

(一)强化政治监督,自觉践行“两个维护”

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结合起来,不断增强政治意识、保持政治定力、把握政治方向、承担政治责任、提高政治能力。认真开展中共党史学习教育,激励机关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师生员工解决实际问题。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政治监督,确保全会精神落实到位。加强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的政治监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对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监委和自治区高教工委决策部署情况的政治监督,保证执行到位、落实有力。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自觉同党中央以及自治区要求对标对表,凝心聚力做好应变局、育新机、开新局、谋复兴各项工作。严格干部任用审核机制,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反映线索具体且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必查”要求,严肃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行为。推进廉洁校园建设,深入探索服务保障应用型本科院校有效举措,着力做到风气严实、纪律严明、干部廉洁、班子廉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落实“三不”一体推进,抓好“以案促改治理年”活动

从讲政治的高度处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相关问题,深刻把握腐败问题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决查处其中的腐败及隐性腐败问题。巩固深化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成果,持续盯紧领导干部涉煤、涉矿相关问题。强化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督导校内重要部门、重点岗位认真做好廉洁风险点排查疏理、措施制定和建章立制工作。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审查调查始终,坚决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隐患。落实《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实施意见》,把握“惩、治、防”辩证统一关系,坚持严惩腐败和严密制度、严格要求、严肃教育紧密结合,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加强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警示教育,做好正向引导,严格管理监督。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强化底线思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三)加强作风建设,锲而不舍整治“四风”和“微腐败”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持续强化作风纪律督查。加大查处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防止反弹回潮、隐形变异、疲劳厌战。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坚决治理“四官”问题,对贯彻党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轻视忽视、应付对付等突出问题,特别是搞“包装式”落实、“洒水式”落实、“一刀切式”落实等突出表现,紧盯不放、精准施治,防止不良习气、不实做法成风成势。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督促各级党组织坚持过“紧日子”,大力倡导厉行节约,坚决制止浪费粮食、浪费办公用品、浪费国家财产的一切行为,坚决整治公款消费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协助学校党委,推动建立健全基层减负长效机制,聚焦教育教学中心工作,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切实做到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

(四)协助学校党委,开展政治生态专项督查

年内组织开展该专项工作。工作由党委牵头,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具体组织协调,组织、宣传、统战等部门参与,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组建督查组。领导小组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和指导意见,结合本校实际,确定每一轮次的督查重点内容和参与督查的单位及人员。本年度拟定对3至6个二级单位政治生态情况开展全面督查。督查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两个维护”关键核心,突出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内容开展监督检查;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校党委的决策部署,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着力查找政治差距,修正政治偏差,不断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通过督查工作有序开展,逐步建立起完备的巡察工作机制。

(五)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提升监督治理效能

发挥党内监督的政治引领作用,把监督融入本单位、本机关、本部门治理之中,压紧压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纪检监察专责监督,促进组织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统筹衔接、贯通融合。加强对同级党委和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强化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监督,不断探索行之有效的制度机制和方式方法,提高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接受监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深日常监督,用好“末端工作法”,结合走访、调研、督查、谈心谈话等方法,推动监督下沉落地,让干部感受到监督、习惯被监督,让群众知道监督、参与监督。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对明知故犯和无心之过、肆意违规和改革失误、蓄意谋私和因公差错等区别对待、恰当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提醒、真容错敢纠错、讲政策给出路。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督促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措施,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激发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准确把握纪检监察证据标准,精准规范用好问责利器,常态化做好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跟踪回访工作,促进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督促做好个人应收账款清理检查工作。

(六)加强自身建设,打造纪检监察铁军

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提高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加强机关班子自身建设,从自己做起、严起,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弘扬实事求是作风,加强调查研究,树立战略思维、系统思维,增强机遇意识、风险意识。配合校党委做好干部培养选拔考核评价相关工作。加强全员培训,一方面积极参加自治区纪委监委、呼伦贝尔市纪委监委组织的业务培训,一方面强化校内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切实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和办案能力。落实“百千万人才工程”建设要求,继续培养练就纪检监察办案合格人员,向优秀人员看齐。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严守纪检监察权力边界。加强纪委党支部党建工作,着力探索党支部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机融合,扎实抓好融合党建。严肃整治“灯下黑”,坚决防止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发生,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纪检监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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